咨询电话 15996370505 025-69853799

栏目导航

浙江省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21
访问量:

为深化提升“两区”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浙江省范围内建设一批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简称“一区一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绿色农业强省目标,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培育“一区一镇”,着力在“集聚”、“特色”、“精品”上做文章下功夫,通过集聚资源要素,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出效率;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农业“两区”升级版,厚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使之成为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培育30个左右产业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农业产业集聚区和100个左右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深、农旅融合紧的特色农业强镇。

1.农业(含林业、渔业,下同)产业集聚区的主要目标。农业产业集聚区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以龙头企业和产地市场为核心,通过集聚资源要素、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促进产业集聚、价值提升、利益共享,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水平。

——产业布局集中融合。在县域范围内,以现代农业综合区为核心,突出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布局,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配套协调发展,形成1-2个在省内占有优势地位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一定规模的产地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区块。

——资源要素集约高效。土地、环境、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集约利用。集聚区土地投资密度、综合产出领先全省,其中农业一产亩均产出比全县平均高出20%以上。

——实施全产业链发展。集聚区至少有2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当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含初加工)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2︰1。

——运行管理规范有序。按照开发区的理念、体制和模式,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农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专门的管理团队。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日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2.特色农业强镇的主要目标。特色农业强镇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基础,农旅融合发展为主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开发农业多功能,加快发展休闲、创意农业,促进生产、消费、体验互动,实现“三生”(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和“三农”(农村、农业、农民)统筹发展。

——主导产业强。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理念,突出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做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

——生态环境美。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自然风光独特。以行政建制镇(乡)为范围,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合理规划农业生产、休闲体验、公共服务、旅游接待等功能区块,体现“三生”融合和“三宜”(宜业、宜居、宜游)要求。

——农耕文化深。拥有丰富的名特产品、生态景观、民俗风情等农业文化资源,并建立一整套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措施。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农事节庆和文化创意活动。

——农旅融合紧。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建成2个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农业观光点,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休闲农业年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

3.“一区一镇”的共性目标和要求。在经营方式上,鼓励推动土地整村流转,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在生产方式上,推行清洁化、标准化生产,土壤清洁率达到90%以上,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达到6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率达到90%以上,集聚区整体要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在基础设施上,道路、水利、电力、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具有较强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在科技应用上,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科技贡献率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的设施增地和机器换人,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快速发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在公共服务上,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文化展示、旅游接待、互动体验等功能;在建设成效上,体现产业发展高水平,提高整体辐射带动力,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一区一镇”建设要在现有“两区”基础上规划实施,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政府从规划编制、政策创设、项目监管等方面加强引导,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一区一镇”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坚持科学定位、注重特色原则。各地要围绕“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路径,实行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集中审核、分批建设、绩效管理的方式,有序推进“一区一镇”建设。具体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另行发文。

(一)自主申报。由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设区市政府择优推荐,分期分批向省农业“两区”办报送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见《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导则》)。

(二)确定对象。由省农业“两区”办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在申报对象现场陈述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创建对象。集聚区采取先规划立项,待核准后分年建设;特色农业强镇实行申报核准制,待验收合格后落实以奖代补。审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建设计划。

(三)建设管理。县(市、区)政府负责“一区一镇”建设的组织协调,管委会、相关镇(乡)具体负责建设和日常管理,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按照资金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建设程序和下达的计划进行建设,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四)认定命名。对达到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标准的,由相关县(市、区)政府提出认定申请,省农业“两区”办组织进行认定,通过认定后命名为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构。继续发挥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相关成员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 “一区一镇”建设的统筹协调,省农业“两区”办具体承担“一区一镇”建设的申报、审核、考核、认定等组织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特色农业强镇建设的责任主体是相关镇(乡)政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整合相关资金,落实政策措施,搞好规划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政策保障。省级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省财政继续统筹农口相关资金,重点扶持“一区一镇”建设。对农业产业集聚区采取三年滚动扶持的方式,对特色农业强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财政、土地等扶持政策和措施。

(四)完善动态管理。各创建单位要定期向省农业“两区”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推动“一区一镇”建设有序推进、财政扶持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方案》和《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导则》的通知.doc

 


微信公众号

江苏南京办事处: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8号国家农创园 邮编:210000
安徽马鞍山办事处: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207室 邮编:243000
北京总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金码大厦B座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15996370505 / 025-69853799
电子邮箱:znftshichang@163.com

Copyright @ 2022南京中农富通农业规划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ahznfutong.com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68935号 免责声明:如转载我所案例必须注明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技术支持:快诚网络   

江苏南京办事处: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8号国家农创园 邮编:210000

安徽马鞍山办事处: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207室 邮编:243000

北京总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金码大厦B座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15996370505 / 025-69853799

电子邮箱:znftshichang@163.com


微信公众号